各系、部、处、办、中心、馆:
根据《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川大锦院科研〔2016〕168号)规定,现就开展2015-2016学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与认定工作做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关于开展2015-2016年教学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科研处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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