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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 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5 15:48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进一步提升全省大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定在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西南民族大学)开展全
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现将 2022 年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 年 7 月 4 日—8 月 4 日(本次我校限项1个,我处接受资料截至时间为7月28日)。
二、申报人范围
全省各大中小学校教师。各高校限报 1 项,中小学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送,成都市不超过 15 项,其他市(州)
不超过 10 项此次申报课题拟择优立项 110 项,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2 项重大攻关课题,18 项重点课题,40 项一般课题,50 项自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参看《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高校心理健
康教育培训基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 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2022 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 2)。
五、课题研究周期
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 2 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为 1
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拟定研究课题,下载并填写《课题申报书 A 表》(附件 3)及《课题设计论证 B 表》(附件 4)。
2.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前
将《课题申报书 A 表》及《课题设计论证 B 表》(A 表需盖章后扫描为 PDF 格 式 , A 、 B 两 表 分 为 两 个 文 档 ) 发 送 至1161191336@qq.com,邮件题目请注明:2022 年心理健康课题申报+高校(市州)。
联系人:王晨懿,电话:1738067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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