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学校领导下,对本校科研工作实施支持和服务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科研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2、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协调多学科的联合与协作,为学校科研工作疏通渠道,提供 服务,增强学校承担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的能力;
3、做好科研信息传递、科技统计和成果管理工作;
4、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5、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推动产学研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6、组织和管理在校学生在科研方面的各项事务,引导学生开展科研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7、完成学院、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科研处
201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