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校、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办”)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但被决 策采纳的成果。申报者以及参评成果需符合《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请各省属高校、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组织集中申报、审核和推荐,省规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推荐工作采取限额申报。省规办将根据全规办下达名额统筹组织全省推荐。具体名额为:省属师范类高校每校4项,其余高校每校2项;成都市4项,其余各市(州)2项。
三、申报程序
(一)评奖采取网络申报。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全规办官方网站 (https://onsgep.moe.edu.cn) 的评奖申报系统于2025年10月20日9时开放。
(二)各推荐单位须于2025年11月9日前,统一将《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专区申报汇总表》分别上传至省规 划 办 评 审系 统。(评审系统网址https:/kczy.scjks.net/vue-customer-resource/#/yw_Home,同时将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scsjykxgh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教育科研成果)。
(三)省规办组织评审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遴选,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推荐材料上传至评奖系统。
(四)各申报单位是申报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单位,须重点对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道德、知识产权、保密情况及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和教育部社科司组织的29个学科评奖材料数据会互相查重,不得重复申报。
(二)材料上传账号由申报者自行注册,申报单位管理账号由省规办统一分配。各申报单位须确保通过邮箱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系统上传版本完全一致。本次所有推荐材料均无需另行报送纸质版。